青原区档案史志局系区直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履行全区档案管理、党史资料征集、地方志编纂三方面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青原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
3、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研论、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5、收集和接收本局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6、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7、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8、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下达的指示和任务:
9、征集、整理本区的党史资料,研究党的历史经验,编辑出版地方党史、革命书刊,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为上级党史部门提供所需史料;
10、结合党的中心工作,配合有关工作部门,大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史工作的资政育人功能:
11、规划全区地方志、年鉴编修事业;
12、收集、整理并研究地情资料,提供咨询服务:
13、组织总结交流地方志、年鉴编修经验,进行地方志、年鉴理论研讨;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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