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区宣传工作规划和提出宣传思想和文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全区各乡镇的宣传工作、宣传文教系统制定政策、规定;协调全区宣传文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工作,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对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区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5、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对区科技教育体育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6、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征订、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区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制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8、按照规定管理全区宣传系统的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联系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王作;领导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主管全区(含企业化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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