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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一)公文处理
1、事项名称:公文处理
2、事项依据:《江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法》和《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
3、办理范围:公文的收、发、查阅工作
4、办理事项程序:
(1)收文办理:秘书科审核、收文,对不符合收文要求的,说明理由后予以退回,符合收文要求的进行登记;根据办公室的拟办意见由对口秘书负责呈区政府领导阅批;秘书科把批示的文件转对口秘书分送承办单位处理,承办单位将处理意见经对口秘书呈送区政府领导阅批,公文办理后由秘书科负责整理、归档。
(2)发文办理:部门负责草拟的公文,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打印清样,送对口秘书审核后送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核稿;办公室稿的公文由秘书直送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核稿,秘书科根据核稿意见,送区政府领导签发。文件签发后,秘书科进行登记编号及格式把关,对口秘书校稿,拟稿部门负责承印,印制后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用印,拟稿部门负责分发,秘书科负责整理、归档。
(3)公文查阅办理:查阅单位填写好公文查阅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审核,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秘书科负责查阅、登记、归档。
5、办理时限:
(1)收文办理时限:不需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需征求意见的18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或部门办理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
(2)发文办理时限:一般公文1个工作日,领导会签的6个工作日,打印分发2个工作日。
6、办理机构: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7、工作人员:罗礼焘、刘艳美     联系电话:8106262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
1、办理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
2、办理依据:《吉安市青原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3、办理范围: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办理程序:
(1)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起草单位将规范性文件草案连同送审报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和实施方案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核,符合报审要求的,予以受理、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补充报审意见。
(2)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定单位将规范性文件文本连同备案报告、制定依据、制定说明,按规定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送区政府办公室。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备案材料不完备的,暂缓备案登记,要求补充报审;不属规范性文件的不予备案登记。
5、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6、办理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科
     岗位人员:罗丽萍     联系电话:8106262
(三)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资格认定
1、办理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监督人员资格认定
2、办理依据:《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办法》
3、办理范围:区内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4、办理程序:申领人填写《江西省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人员审查登记表》及备案表,提交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本人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证明材料及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由申领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区政府法制机构申领。法制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不符合条件的拒绝发证并说明理由。
5、办理时限:个别办理10个工作日,集中办理按文件规定
6、收费标准:60元/证
7、办理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科
    岗位人员:罗丽萍     联系电话:8106262
(四)区长直通电话办理
1、办理事项:区长直通电话办理
2、办理范围:承办市长直通电话、办理区长直通电话。
3、办理依据:《青原区区长直通电话工作规则》。
4、办理程序:对来电及时记录,并根据直通办或呈区政府领导审批意见,分别由区长直通办直接办理和分流网络单位办理,办理单位办结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来电当事人。然后,区长直通办将直接办理结果反馈市长直通办;网络单位将分流办理结果反馈区长直通办,再由区长直通办把办理结果反馈市长直通办。反馈结束后,将有关材料归档保存。
5、办理时限:一般问题一天,重大问题三天,特重大问题十天。
6、办理结果:答复来电人及反馈市长直通办
7、办事机构:区长直通电话办公室
8、办事人员:邹鹏飞    王命平    肖   勇
9、联系电话:8109009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1、办理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办事范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并对政府部门办理建议提案进行督查。
3、办事依据:《吉安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青原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4、办事程序:区督查室收到建议提案后分类整理,明确责任单位,交由办理,并及时督促。办理单位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按期答复代表或委员,且复印《意见表》分送区政府办及区人大选任联办或区政协提案委,办理完毕写出总结交政府办,并抄送区人大选任联办或区政协提案委。
5、办事时限:三个月。
6、办事结果: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
7、办理机构:区政府督查室
8、岗位人员:余润生    肖敏
9、联系电话:810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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