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在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法制办的悉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法制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8月1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8月26日专门下发了组织闭卷考试的通知,9月6日前完成了出卷、考场布置等准备工作,9月7日按照计划完成考试。此次考试指定参考单位为50个,每个单位派一名法制工作者或分管领导参加。共47人参加了考试,其中有1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区消防大队、市交警支队青原大队、市运管二所三个单位没有派人参加。此次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2小时。考场秩序井然,大多数参考人员能够认真对待,通过考试检查自己平时的学习情况,发现自己在学习中的不足。目前,试卷评改和复查、登分工作已全部结束。
二、考试结果
(一)考试成绩。经试卷评改、复查,在参赛的47人中:41人及格,占总数的87.2%;70分以上的20人,占总人数的42.4%;6人不及格,占总人数的12.8%。各分数段分布情况为:80分以上3人,70—79分17人,60—69分21人,50—59分6人。(全体参考人员考分情况详见附件。)
(二)考试排名情况。前6名参赛人员为:吴莺莺84分,宋士兰82分,郭莺华80分,曾传侣77分,王克辉76分,黄长福76分。
三、考试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足
大多数部门单位对此次考试比较重视,基本上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并派员参加考试,有10个部门单位还派出了科级领导干部参考。同时,参考人员大多做到了认真对待,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单位对此次考试不够重视,应付了事。此次考试,每一阶段的工作都安排得非常清楚,对参考人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有些单位没有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如有些单位派出的是与行政复议工作无关的人员,而非行政执法人员;还有些单位派出的不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是本系统不属于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是参考人员相关法律知识普遍不够熟悉,灵活应用能力不强。此次考试试题,题型为填空、单项多项选择、判断、简答、问答、案例分析六类,题目量为38道,总分100分。考试准备时间达一个月。考试范围为《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分值分布为:法律条文占85%,条文外内容占8%;灵活运用条文占15%,难度为20%。从评卷情况来看,灵活运用型题目和条文外的理论性题目答对的比例较低。
三是有些参考人员对行政复议法律基本知识学习不够。此次考试试题,85%是就《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条文出的题目。但从考试成绩来看,少于70分的人占了总参考人数的42.4%,只有3个考生分数达到了80分。
四、几点建议
(一)切实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制定的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是新形势下全国人民对自己的政府提出的自我纠错的法律法规。行政复议工作是我国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性工作,行政复议机关虽然一般为县级,但行政复议工作与各行政机关都有关系。如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避免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时,被申请方要提出答复、履行被审议、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等工作。因此,各级行政机关有义务也有责任学习好、贯彻实施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开展好行政复议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各行政机关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律规定,明确相对固定的行政复议工作专职或兼职人员。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行政复议队伍,推动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附件:青原区行政复议法律基本知识考试成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