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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原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吉青府办字[2007]174号
新闻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1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固垦殖场:
国务院于2006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国情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充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保证污染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国家环保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环发[2007]47号),省环保局、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江西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赣环发[2007]12号),要求各级环保和宣传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围绕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抓好宣传工作。为了做好全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各部门要把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议程,根据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认真开展污染源宣传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围绕工作重点。要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广泛宣传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众充分认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了解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突出一个原则。环保部门负责发布信息,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闻媒体可报道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广普查试点工作取得的好方法、好经验,但不能轻易下结论。
四、注重宣传效果。区环保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为便于指导全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开展,现将《青原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2007年青原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于2006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国情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充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保证污染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国家环保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环发[2007]47号),省环保局、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江西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赣环发[2007]12号),要求各级环保和宣传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围绕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抓好宣传工作。为了做好全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各部门要把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议程,根据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认真开展污染源宣传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围绕工作重点。要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广泛宣传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众充分认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了解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突出一个原则。环保部门负责发布信息,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闻媒体可报道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广普查试点工作取得的好方法、好经验,但不能轻易下结论。
四、注重宣传效果。区环保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为便于指导全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开展,现将《青原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2007年青原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青原区委办公室
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