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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药监局开展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

新闻来源:区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8年8月4日
   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保障奥运药品安全,净化药品市场,日前,青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展开拉网式检查,以确保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努力做到兴奋剂监管万无一失。
   此次专项治理检查,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其购进及销售渠道,是否有向零售企业销售除胰岛素外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行为、含兴奋剂类药品是否全部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对零售企业:要求其做到“四有”,即含兴奋剂类药品有“运动员慎用”标识、销售含兴奋剂处方类药品有处方、OTC药品有销售台帐、店堂内有反兴奋剂宣传标语和含兴奋剂药品目录。截止到目前为止,接受检查的46家药品经营企业,基本都能严格按照国家兴奋剂专项治理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经营未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品种的行为,执法人员向其宣传兴奋剂管理的政策法规并责令立即整改。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药品经营秩序,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