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求,我委认真编制了《青原区发改委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原区发改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6-8935868,电子邮箱:qyqfg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原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坚持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规范工作制度、强化公开基础、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初细化目标责任,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机制,并确定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链条。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文本格式,统一了公开标准,根据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我委规定动态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3个工作日内发布,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目前,我委对外发布动态信息一般执行3级审签,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明确涉密范围。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发布,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工作中严把审查关口,凡审核程序不到位、签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发布。
(三)顺应公众需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重点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定期在“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中的“批准结果信息”和“重大变更信息”中发布重点项目的审批结果和我区重点项目相关情况。同时,加大了财务资金信息公开。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核算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对各类报表报送时间的及时性、数据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截止至2021年12月,我委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等3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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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4 | 4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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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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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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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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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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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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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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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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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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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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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七)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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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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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等。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股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促进我委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